厦门市人民政府网站30日发布《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户籍迁移政策的通知》明确在厦门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经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认后可以落户6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5年
通知提到,优化部分落户政策吸引先进模范人物,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落户,被区委区政府授予区级劳动模范,见义勇为等荣誉称号的人员,可将户口迁入相应区,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经市人社部门确认后,可在本市落户,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迁:已在本市就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往届毕业生,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的非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非全日制博士毕业生。
《通知》明确为机关,企事业单位重点人才和产业技术人才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迁入落户提供便利优化落户,夫妻投靠厦门的,取消被投靠人在厦门的年限要求,只规定夫妻结婚登记时间为一年夫妻再婚的,以再婚登记时间作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起点
《通知》还指出,吸引企业骨干员工落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骨干职工,在同一企业连续工作满3年且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及以上,续签劳动合同满3年及以上的,可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落户,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此外,除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外,集美区,海沧,同安,翔安区人民政府认定的符合区域发展需要的企业骨干员工,火炬管委会认定的集美区,海沧,同安,翔安区所属企业骨干员工,在同一企业连续工作满三年,缴纳社会保险满三年以上,续签劳动合同满三年以上的,可在集美区,海沧,同安,翔安区落户。
中新经纬注意到,最近很多地方放松了落户。
例如,5月24日,大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全面放开落户条件的通知》,明确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可以在大连落户:具有中等职业学校以上学历,被认定具有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国家,省,市组织的考试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本市普通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本市社会保险的人员,在本市灵活就业并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人员,经本市各区政府批准转入建制并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的职工,在本市投资创业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经营者,在本市城镇拥有合法产权房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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